人人
有
责
森林
防
火
享受绿色春天,注意森林防火
——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财富和环境主体,森林火灾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主要灾害,做好森林火灾防范,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区正值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随着天气回暖,祭祖和赏花踏青活动增加,野外违法用火现象明显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预防,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向您致信如下:
1、“初春草木干,星火可成灾”。我区经多年生态移民封山育林,各大林区地面可燃物大量积累,加之我区春季多大风,少雨水,点点火源就可能引发不可想象的后果。望广大市民和游客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做到野外不玩火、不点火、不用火。
2、“烧荒烧纸是陋习,用火成灾法必责”。根据森林防火相关法规规定:在林内或林缘米范围内违法用火,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仅要承担火灾损失赔偿,还要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刑事责任。传统农耕烧荒、祭祖烧纸和林区内野炊烧烤等陋习是百害无一利,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对国家、集体、个人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望广大群众及时摒弃陈规陋习,以对社会、对自己、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农耕不烧荒,祭祖不点火。
3、“森林保护你我他,护林防火靠大家”。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区森林防火期,期间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广大市民野外活动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要按规定落实防火措施;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监护义务,确保其野外活动不携带火种。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要及时制止或报警(报警,,12,)。发生森林火灾后,未成年人、老年人、病残智障人士和孕妇不得参加火灾扑救。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的安全,请您千万不要带火种进山,不要野外违法用火,时刻牢记“风高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龙泉驿区教育局
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1.引发森林火灾所需担负的刑事责任:犯失火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发现火情时应保持镇定,立即用最快的方式向周边人员发出最有效的险情警报。如果火势较严重,应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报告其具体位置、交通路线、火势及蔓延情况等,请求火速增援,并立即将火情向救援队伍报告。
3.任何一点火种都可能引发不可收拾的森林大火,无论在哪里游玩,都一定要注意熄灭烟头,切不可乱扔烟头,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4.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请文明祭祀,消除林火隐患。
5.车辆进山,要提前检修好车辆,以防车辆漏油引发火灾,为你的自身安全和森林安全负责。
6.发现自己身处森林着火区域,不要惊慌,要判明火势大小、着火时的风向,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
7.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得快得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一旦大火扑来的时候,如果你处在下风向,要果断地迎风突破大火包围圈,切忌顺风撤离。如果时间允许,可以主动点火烧掉周围的可燃物,当烧出一片空地后,迅速进入空地卧倒避烟。切不可向山林的危险地形避火,如山谷、鞍部、灌丛等。
8.在森林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热烤中暑、烧伤、窒息或中毒,尤其是一氧化碳具有潜伏性,会降低人的精神敏锐性,中毒后不容易被察觉。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地带。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地带容易沉积烟尘。
9.在森林火灾中如果衣物不慎着火,要迅速脱下,来不及脱下时,要迅速在地上打滚,防止皮肤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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