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开具公告
为了更好地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方便广大群众,现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开具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
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预防接种门诊)
三、开具对象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江西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一版)》中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四、办理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行动不便或在住院者可委托近亲属办理,并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
2.加医院公章的有效病历资料(如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等)。
五、温馨提示
现处于疫情期间,请您做好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戴口罩,配合测温、扫码,保持距离,有序排队。
六、附件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附件2: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接种证明
医院
年8月26日
审核:黄智兴
责编:郭倩
编辑: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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