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
24、25日两天,
柳州对三名罪犯执行了死刑!
01幼儿园门口杀妻案年10月14日的下午6点多,桂景湾路的红星幼儿园门口发生了一起恶劣杀人事件,受害人被割喉,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在逃离现场途中被当场抓获。
案件回顾:
张朝波与被害人卢某萍(殁年34岁)于年6月结婚并育有一女。年8月后,二人因感情纠纷导致分居,卢某萍要求离婚。张朝波不满,欲找卢某萍协商。
年10月14日9时许,张朝波在柳州鱼峰区驾鹤路一杂货店内购买一把不锈钢尖刀,并用砂纸打磨锋利。当日17时许,张朝波携带尖刀来到柳州市柳北区桂景湾路红新幼儿园门前等候卢某萍。
18时20分许,张朝波与来幼儿园接女儿的卢某萍发生争执,张朝波拿出尖刀朝卢某萍身上捅刺,卢某萍见状即逃跑。张朝波追赶上后,朝卢某萍胸、腹部连捅数刀,致卢某萍倒地,张朝波双手持刀朝卢某萍颈部连割数刀。
后张朝波起身离开现场,随即又返回到卢某萍身旁朝颈部猛割一刀,致卢某萍当场死亡。张朝波在逃离现场途中被当场抓获。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
被告人张朝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朝波预谋杀人,事先准备作案工具,购买尖刀并打磨锋利,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场所当众连续捅刺被害人身体、切割被害人颈部,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朝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02杀人分尸放火案年7月10日晚上9点左右,因感情纠纷,柳州男子谭某在女友家中将女友的父亲残忍杀害并分尸,杀人后,还带失足女回来过夜,随后打开煤气阀门并引燃致使煤气泄露爆炸引发火灾,导致失足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新闻报道↓↓
案件回顾:
谭明正曾与被害人黄某生(殁年59岁)的女儿黄某祯恋爱,后黄某祯提出分手,并拒绝与谭明正见面。年7月9日上午,谭明正携带尖刀至黄某生家,让黄某生打电话给黄某祯要求见面。因被黄某祯拒绝,谭明正遂迁怒于黄某生并在黄家纠缠。
当日16时许,谭明正趁黄某生不备,持尖刀猛砍黄某生头部、捅刺黄的腰腹部致其当场死亡。后谭明正使用尖刀及室内电动砂轮机将黄某生尸体分割。当晚22时许,谭明正外出将被害人失足妇女阿芳(殁年27岁,化名)领到黄某生家嫖宿并留置在室内。
次日19时许,黄某生亲属因黄某生失联报警。当谭明正发现公安人员及黄某生亲属到达黄家门外后,持刀自伤并点燃液化气引发爆炸和火灾,致失足妇女阿芳在火场中吸入过量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
被告人谭明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引爆液化气罐气体,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应依法予以并罚。谭明正在女友拒绝与其交往后,经预谋后为泄愤报复杀害其女友父亲,并在杀人后分尸;为逃避惩罚自伤并引燃液化气,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安全,致一人死亡。谭明正故意杀人犯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判处被告人谭明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20文昌桥重大案件年1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柳州“8·20”重大案件罪犯黄日朝依法执行死刑。
年11月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日朝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一案,认定被告人黄日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黄日朝当庭表示不上诉。
黄日朝一审受审现场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经复核后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柳州“8·20”重大案件从一审立案至自治区高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仅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依法快审、快结重大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展现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重大恶性暴力犯罪、积极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坚毅决心和切实举措。
一审宣判现场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黄日朝与被害人赵某(殁年52岁)于年3月协议分手,但仍心怀不满,遂决定报复杀害赵某及其家人。年8月20日7时许,黄日朝携事先准备的尖刀,驾驶所租越野车来到被害人赵某及其女儿李某(殁年27岁)租住处。趁李某出门上班之机闯入屋内,持刀将二人杀害,并侮辱、毁坏两尸体。当日9时40分许,黄日朝驾车到鹿寨县赵某的母亲被害人邓某(殁年86岁)住处,持刀将邓某及其外孙被害人何某(殁年25岁)杀害,并毁坏两尸体面部。
媒体报道▼
当日11时许,黄日朝杀害邓某、何某后,驾车欲赶往另一地点继续行凶,车辆行至柳州市文昌桥时,因堵车便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故意加速超车并连续冲撞多名驾驶电动车的路人。在下车后,黄日朝又持刀捅刺现场群众。致使被害人桂某(男,殁年43)、肖某(女,殁年47岁)被撞当场死亡,梁某(女,殁年43岁)因撞击伤和刺伤经送医救治无效死亡,并造成四人重伤、六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之后,黄日朝在文昌桥底持石块打砸过往车辆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一审庭审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黄日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日朝杀人后,故意侮辱、毁损被害人尸体,其行为已构成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在公共场所故意驾驶机动车连续冲撞并持刀捅刺群众,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黄日朝所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黄日朝因感情纠纷,为泄愤报复杀害四人,并在杀人后侮辱、毁损被害人尸体;
还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冲撞和持刀捅刺无辜群众,又致三人死亡、四人重伤、六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高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
支持执行死刑!
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编辑:嘿森林
来源:柳州播报综合编辑,柳州政法、柳州新闻网等
亲!
听说点好看的人,会越来越好看哦
小编试了一下,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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